近日,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规定》。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规定》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全文共七章30条,包括总则、主要任务、主要途径、师资队伍、工作机制、实施保障、附则。总则包括制定依据、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等。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学业辅导、开展职业指导教育、提供就业服务、开展职业生涯咨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主要途径包括课程教学、实践活动、信息化平台、个性化指导方式、供需见面会等。师资队伍明确了配备专兼职教师,鼓励选聘行业职业兼职教师,明确了指导教师的职责。工作机制部分,明确了校长负责制,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考核评价、就业统计公告、宣传展示等。实施保障从经费、环境、资源、科研等方面明确相应要求。
问:与之前《意见》相比,此《规定》有何新特点?
答:此《规定》体现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贯穿一条红线。文件通篇贯穿十九大精神这一条红线,在总则、任务、途径、工作机制等部分予以充分体现。如总则中提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工作目标和任务包括“扩大优质职业教育供给”“培育学生的工匠精神和质量意识”;在工作机制中提出“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这些都直接体现了十九大新精神新要求。
二是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制定职业指导工作规定的基调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职业指导工作,提升职业指导工作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制定过程中,我们继承吸纳了教育部此前出台的《关于加强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指导工作的意见》中理论上比较成熟、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内容,在此基础上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行必要的充实和调整,增加了十九大的新精神新要求,增加了运用网络等新技术开展职业指导等。
三是更加突出职业学校的特色。充分考虑了中职学生自身实际及其身心成长规律,明确了职业指导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是职业学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应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
四是更加强化职业指导工作的保障。除师资保障之外,专章规定了职业指导工作的实施保障。要求为职业指导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经费保障,强化人员培训,建立信息平台,加强科研指导等,以便职业指导工作在实践中能得到落实,切实发挥作用。
问:师资队伍是职业指导工作的重要保障,请问《规定》对职业指导的师资队伍建设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规定》就职业指导教师的配备人数、主要职责、培训考核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
一是教师配备。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内至少配备一名具有一定专业水准的专兼职教师从事职业指导,也鼓励选聘行业、企业优秀人员担任兼职职业指导教师。
二是职责要求。明确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课程教学、活动组织、咨询服务等7项相关的工作任务。
三是培训考核。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加强职业指导教师培训,加强对职业指导教师的考核,注重过程性评价。
问:下一步如何推动《规定》的贯彻落实?
答:一是做好部署。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推动落实。指导、督促中职学校紧密结合本校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把职业指导摆在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不断提高职业指导工作水平,帮助学生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
三是广泛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宣传,将文件精神尽快传达到各地各学校,对地方探索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推广。(记者 黄鹏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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